1.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3月1日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2.另為有效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佩戴口罩之遵循度,強化阻斷社區傳播鏈之能量,自109年12月1日起,民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請「場域人員」提供勸導不聽相關資料,函送本縣衛生局,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1.
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3月1日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
2.
另為有效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佩戴口罩之遵循度,強化阻斷社區傳播鏈之能量,自109年12月1日起,民
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請「場域人員」提供勸導不聽
相關資料,函送本縣衛生局,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