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獎助學金】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3/5週五前提出申請)

  • 發布單位:縣立東明國中

★【獎助學金】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3/5週五前提出申請)

★★ 請導師協助學生填寫,並於3/5週五前繳交申請書至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本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三、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新台幣1,500元。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名,每名新台幣2,000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視同高中職校標準核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