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委員會第31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114學年度免試入學相關規範需於前一年公告,經本次會議決議後,「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
比序項目採計作業補充說明」修訂部份如下:
(一)體適能檢測項目調整方案,將肌力及肌耐力檢測項目,以「仰臥捲腹」取代「屈膝仰臥起坐」;心肺耐力
檢測項目新增「漸速耐力折返跑」,與「跑走」併行。
(二)因應114學年度均衡學習納入科技領域採計,修改均衡學習採計項目之文字內容:「均衡學習」領域係指
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科技領域等四大領域,四領域選三領域成績,以學期總平均成績及格者,
每一領域給3分,最高採計9分,(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健康與體育、藝術人文、綜合活動領域,
每一領域給3分,最高採計9分)。
三、「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競賽項目成績採計參照表」修訂部分如下:
(一)序號1、12、15、16、18辦理科室修改為課發科。
(二)修改辦理期間序號11(改為每年10-11月)、15(改為每年10-12月)、16(改為每年11月)。
(三)新增序號20及21「雲林縣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及「雲林縣海洋詩創作徵選」,採計自113學年度
辦理之競賽,以前年度辦理之競賽不納入採計,適用於114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