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0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110年10月18日斗家教字第1100008062號函辦理。
二、「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作業補充說明」之規定中,有關獎勵紀錄、
出缺席紀錄、無記過紀錄、均衡學習、競賽採計等項目,採計皆至國中三年級上學期止。
三、經110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訂定111年2月10日為採計截止日,
相關積分採計、銷過、銷假等作業,務必於111年2月10日前完成, 其後皆不予以追朔。
四、111學年度雲林區各類特殊情形學生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詳如附件如附件。
五、雲林區全縣性競賽項目超額比序採計前6名序位獲獎者取第1名至6名,獎狀請明確列出名次者,方予
採計,獎狀有列等第及名次者,以名次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