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113年10月23日台博南字第113001301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辦理藝術活動,國立故宮博物院特訂定旨揭計畫,提供學校演出空間、交通接駁、參觀展覽及文化體驗課程,請有意參加學校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前填妥相關表件,以電子郵件逕寄至hhi@npm.gov.tw,並致電國立故宮博物院承辦人確認。
三、檢附申請須知、表演場地、常見問答等資訊,或詳參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官網最新訊息(https://south.npm.gov.tw/ActivitiesDetailC006110.aspx?Cond=1093140a-bd44-43eb-a01d-1d5650f55582)。
四、如有疑義,請洽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處2科:許先生,電話:(05)3620555,分機5112、0905839501,電子信箱: hhi@npm.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