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114年7月7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40000048號函辦理。
二、該會補助對象為本縣國中、小學生(不含入學新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童為主要對象,國中生每名補助金額
計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整,國小生每名1,000元整。
三、本案基金會補助總金額為50萬元整,採書面及電子檔同步申請,同時收齊者優先錄取 ,
申請需繳交資料如下:
1、獎助學金申請表(紙本)。
2、成績證明單。
3、綜合表現紀錄表(前一學期需無記過紀錄)。
★★★ 申請表須送請校長核章。欲申請者務必於9/4(四)中午前將申請表送交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