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雲林縣立東明國民中學招聘進用身心障礙人士甄選簡章,詳如簡章。

  • 發布單位:縣立東明國中

1.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士

2.定額進用規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3.進用時間自錄取起自115年7月31日

4. 報名日期:民國114年8月 01日(星期五) 09時00分至 16 時00分止。

5. 甄選日期:民國114年8月 04日(星期一) 10時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