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6月1日師大機電字第1111014882號函暨本府111年5月6日府教體二字第1112423203號函續辦。二、參賽學校請將報名表、演出計畫書及原創作品切結書於111年6月24日(星期五)前送(寄)中興國小彙整。三、本案聯絡人:中興國小教導處簡雅卿教師,(05 )7841064。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6月1日師大機電字第1111014882號函暨本府111年5月6日府教體二字第1112423203號函續辦。
二、參賽學校請將報名表、演出計畫書及原創作品切結書於111年6月24日(星期五)前送(寄)中興國小彙整。
三、本案聯絡人:中興國小教導處簡雅卿教師,(05 )784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