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增進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助理人員之視覺障礙特教知能、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規劃、教學能力及所需相關支持服務技能,以提升教師及助理人員對視覺障礙學生的瞭解並提高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二、報名資格:
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學生助理人員或資源班行政助理。
報名研習班人員須有輔導視障生,並依以下順序錄取:
(一)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源班正式教師、巡迴輔導班正式教師。
(二)普通班導師,且班上有視障學生者(須為正式教師)、輔導教師或專任輔導教師(須為正式教師)
(三)普通班視障學生之學生助理人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私立高中特教行政助理。
(四)普通班或資源班代理教師,不限科別及教師證,但不可為兼課或實習教師。
未逾15人報名則不開班;錄取人數最多30人,超過者依前述錄取順序及送件時間列備取序位。(請各校就錄取參予研習者,核予公假登記及協助課務排代)
三、研習地點:
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博愛樓(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為主,僅視障融合教育實務運作觀摩地點暫定臺北市立五常國小。
四、研習方式:
皆以實體方式為主,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上述地點舉辦實體研習,則課程將暫停,並另外通知上課日期
五、報名方式
(一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管學校(不含特教學校):請各地方政府薦派符合報名資格教師參加,並於111年7月11日(星期一)前將核章後薦派報名表(如附件1)及縣市薦派總表(如附件2)以Email方式寄至nftumay@gmail.com,並通知有意願參加者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同步進行報名程序。
(二)錄取及備取名單將於7月13日(星期三)前通知學校及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並同步公告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及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站。
(三)對於報名方式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連淑美助理,電子信箱:nftumay@gmail.com
詳細課程規劃請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