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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防疫措施相關資訊

  • 發布單位:縣立東明國中

  一、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參閱。

二、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

  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

(一)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二)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

(三)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者,或無同車者時。

(四)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